為切實維護廣告市場秩序,扎實做好“兩節”期間廣告監管工作,大連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于1月1日,對該市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作出告誡提醒,要求企業在發布廣告時,做到四個“嚴禁”,把好廣告關口。
嚴禁發布含有不正確導向、妨礙社會安定、損害公共利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以及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嚴禁發布使用、宣稱“專供”“特供”以及“內部特供”“專用”“軍用”“國宴”等標識銷售商品的廣告。
嚴格落實廣告審查規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應當取得廣告審查批準文件,嚴格按照廣告審查核準內容發布,不得進行剪輯、拼接、修改,嚴禁發布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已經審查批準的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嚴禁發布野生動物相關廣告。嚴禁發布含有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以及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內容的廣告,不得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制品提供廣告服務。
嚴禁發布涉疫違法廣告。嚴禁發布含有涉及“新冠肺炎預防、治療、治愈、偏方”等內容的廣告。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商品類別中的口罩、體溫計、防護服、隔離衣、洗手液、消毒液等,醫療服務類別中的醫院、診所等,藥品及疫情相關公益廣告、公告等廣告的發布要嚴格把關,堅決杜絕虛假違法廣告的發生。對于易導致人群聚集、增加感染風險的商業促銷、展覽展銷、商業演出、游樂活動等廣告,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建議發布。
嚴把重點領域廣告發布關口。嚴格管理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房地產、教育培訓、金融投資理財等重點領域的廣告發布,堅決杜絕虛假違法廣告。
大連市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將持續加強廣告監測的頻次,加大廣告檢查和執法力度,暢通12315舉報渠道,從嚴從重查處各類虛假違法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