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終把加強烏海及周邊大氣污染防治擺在突出重要位置來抓,成立了由自治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烏海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治領導小組,相繼制發了《關于加強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的意見》《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烏海市及周邊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烏海市及周邊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專項考核實施細則(試行)》《烏海市及周邊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專項考核實施細則(修訂)》《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頒布施行了《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采取了一系列具體工作措施,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開展烏海及周邊大氣污染防治,整治成效進一步顯現。一是實施工業、燃煤、機動車污染防治,對該區域有色、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和6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新建項目及現役企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截至2020年底,累計完成工業企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124家;二是率先啟動烏海市區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并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淘汰;三是在烏海、鄂爾多斯等中西部六市2020年開始全面執行輕型車國六排放標準,并建成機動車遙感監測平臺;四是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每年冬季供暖期間對烏海及周邊地區開展交叉執法檢查,2016年至2020年,累計檢查重點企業1400余家次,發現問題隱患2000余個,相關問題全部向當地及時反饋并督促整改。2020年,烏海市中心城區優良天數比例83.1%,較2015年提高10.7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32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30.4%。
今年以來,我區不斷加大烏海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力度,推動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一是加強統籌調度,高質量謀劃發展。印發實施《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十四五”規劃》,制定《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聯防聯控聯治工作機制》,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考核”的原則,統籌推進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全面提高工作落實質量和實效。
二是著力強化大氣污染防治,鞏固提升藍天保衛戰成效。制定《烏海及周邊地區“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深入推進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目前9家企業已經開工,5家正在編制改造方案。深入推進“散亂污”企業治理,目前烏海及周邊地區已取締39家,年底前全部整治到位。實施烏海市及周邊地區企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計劃,目前烏海市需改造的7家企業已全部完成改造,鄂爾多斯市、阿拉善盟需改造的37家企業已完成改造3家,其余企業正在加緊推進。
三是統籌推進水、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加強烏海及周邊地區3個園區7個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監管,目前出水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強化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初步排查出入河排污口44個、取締封堵11個;組織開展了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目前烏海市、鄂爾多斯市、阿拉善盟已完成無人機航測及圖像解譯工作;加強入河排污口水質監測分析,1-7月,黃河干流下海勃灣、三盛公斷面水質均為Ⅱ類。加大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將烏海及周邊地區26家企業納入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名單,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為重點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前30個行政村綜合整治已完成11個;開展以沿黃盟市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企業以及黃河干支流沿岸3公里范圍內工礦企業、尾礦庫等為重點風險隱患排查,烏海市、鄂爾多斯市、阿拉善盟涉及問題80個,已完成整改63個。
四是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管理,強化源頭防控。配合自治區發改委加快開展“兩高”項目排查整治,對“兩高”違規項目清理整改情況進行了明查暗訪。制定印發《關于調整烏海及周邊地區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非輻射類)分級審批權限有關事宜的通知》,將烏海及周邊地區煉焦、煤化工、水泥熟料、鐵合金等重點行業新建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上收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管理。編制完成《自治區“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印發《2021年全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要點》,將碳強度控制目標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評價體系,正在編制自治區碳達峰行動方案;組織8個盟市開展第一批自治區級低碳試點項目建設,烏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福利院被列為近零碳排放區試點。
五是加大執法監管和應急管理力度,及時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1-7月共辦理烏海及周邊地區行政處罰案件132件、罰款971.7萬元。建立健全跨省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與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簽訂了《跨省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框架協議》。加強應急值守,按照“五個第一時間”要求,及時妥善處置了阿拉善盟阿左旗煤焦油運輸車輛側翻泄露事件。重視群眾信訪舉報案件辦理,目前全區“12369”環保舉報管理平臺共受理烏海市、鄂爾多斯市、阿拉善盟224件,已辦結196件。
下一步,我區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把加強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擺在重要突出位置來抓,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和《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十四五”規劃》等有關要求,不斷加大烏海及周邊地區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強工作調度,統籌推進烏海及周邊地區產業轉型升級、綠色礦山建設、生態保護修復、城市精細化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全力推動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持續改善,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