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其中生物質發電項目包括垃圾焚燒、農林生物質發電、沼氣發電,該方案對今年補貼資金申報和未來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做了詳細規定。
事件評論
2020 年生物質發電新增項目中央年度補貼額度為15 億元。《方案》延續年初4 號文提出的“以收定支,新老劃斷”原則,要求申報2020 年中央補貼的項目需納入國家、省級專項規劃(未納入規劃項目不得核準/審批/備案),且于2020 年1 月20日(含)以后全部機組并網,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所在城市已實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所需補貼總額達到15 億元后,不再納入當年申報,結轉至次年依序納入,并網早者優先納入補貼,行業存搶裝邏輯,我們測算2020 年新增生物質項目所需補貼金額約36.4 億元,其中垃圾焚燒發電約13.8 億元,農林生物質發電約22.6 億元(暫不考慮沼氣發電),部分項目將結轉至2021 年補貼。
補貼資金引入地方分擔機制,明確地方治污主體責任。《方案》提出新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補貼資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中央分擔部分逐年調整并有序退出,契合國家一貫倡導的“污染者付費”原則。城鄉各類廢棄物的污染防治為地方事權,在績效考核壓力下,地方政府對當地的生活垃圾、農林廢棄物治理需求更加迫切,且為避免資金濫用,各地的專項發展規劃編制預計將更加謹慎合理,利于行業長期有序發展。隨著居民垃圾處置費征收率的提升和征收標準的提高,污染治理資金來源拓寬,預計地方資金的補位對于生物質項目的現金流保障強度更高。
2021 年開始引入電價競爭配置機制,精細化管控能力要求提高。2020 年可看做生物質發電行業政策調整的緩沖期,政策力求行業實現平穩有序過度,避免“一刀切”,2020 年并網項目基本延續當前的電價政策,但自2021 年開始規劃內已核準未開工、新核準的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并確定上網電價。在中央補貼總額不變和保障環保項目合理收益率的前提下,競價機制在降低區域整體所需補貼金額的情況下,倒逼政府加大對居民繳費的執行力度,積極開源,并非特意鼓勵行業低價競爭;同時,降本增效管理能力突出、垃圾處置服務費/供熱等非電業務比例較高的企業競爭能力更強,倒逼粗放式管理的企業預計將逐漸退出。
投資策略:垃圾焚燒板塊重點推薦管理能力強的瀚藍環境、盈利能力出眾的偉明環保和低估值的旺能環境;農林生物質發電板塊推薦長青集團,預計今年年底前并網投運的生物質項目將于未來1-2 年內陸續進入補貼清單,且不必參與競價上網,熱電聯產模式持續推進,利于保障盈利能力和現金流。
風險提示
1. 融資環境收緊風險;
2. 生物質項目建設進度不及預期風險。


2025-2031年中國廣東省環保行業市場專項調查及投資前景分析報告
《2025-2031年中國廣東省環保行業市場專項調查及投資前景分析報告》共十章,包含2020-2024年廣東省環保產業政策法規分析,廣東省環保產業投資分析,廣東省環保產業前景趨勢分析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