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頭公司的大型并購一般都要經過各國審查機構的通過,然而一些小型的并購就沒那么多障礙,但是往往這樣的并購對巨頭公司幫助很大。
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當地時間 11 日表示,將對幾個大型科技公司的并購案進行重新審查,審查對象包括 Alphabet、亞馬遜、蘋果、臉書以及微軟。該委員會要求以上公司提供以前完成的收購相關信息,根據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網站的要求,任何一樁價值超過 9000 萬美元的科技公司并購案都需提供并購草案信息,以供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及司法部審查。
FTC 要求這些公司提交“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未曾披露的收購交易的細節(jié),如交易的條款、范圍、結構和目的”。FTC 稱,此舉意在調查科技公司以往的收購交易是否損害了市場競爭。
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FTC)主席 Simons 隨后表示,這一項要求不是為了執(zhí)法,而是為了研究項目。FTC 將研究科技公司通過收購交易來收集和存儲數據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