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進展
據央視新聞報道,今天上午9點多,在江蘇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現場,經過一夜切割破碎作業,側翻的橋梁大部分已被清理出現場。一些施工人員表示,預計今天白天事發現場的橋梁清理工作將完成。經初步分析,上跨橋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10月10日18時許,江蘇省無錫市一上跨橋發生橋面側翻事故,致3人死亡、2人受傷。
根據無錫市事故救援指揮部今日(10月11日)消息,事故發生后,江蘇省、無錫市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響應機制,全力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交通運輸部專家組已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調查,無錫市也已成立事故調查組。經初步分析,上跨橋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據財新網報道,此次事故涉事超載大貨車屬于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
據界面新聞報道,10月11日,在涉事運輸企業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門口,一名白衣女子被警方帶走。后經現場人員證實,該女子為該企業法人代表及最大股東劉建萍。企業目前已經封閉,員工已經被清理至企業外部。據了解,涉事企業另外一名老板李洋也已于10月10日事發當晚被警方帶走。
曾因車輛超過限定標準被頂格處罰
啟信寶顯示,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2014年9月成立,注冊資本500萬元,持股80%的大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是劉建萍,持股20%的李進春為公司監事。劉建萍還是惠山區一家美容養身館的法人代表。
根據工商信息,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地址為無錫市惠山區錢橋曉豐村久安停車場B區9號。
根據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2018年年報,公司繳納社保員工人數為15人。
啟信寶顯示,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涉及的風險信息共23條,其中裁判文書9條,行政處罰2條。
其中,該運輸公司曾因“擅自新建加油點”,在2017年10月被無錫市商務局處罰3萬并責令停業整頓。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2月,因拒絕履行一起公路行政處罰,蘇州市吳江區公路管理處向吳江區法院申請對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進行強制執行,涉及金額3萬元。
裁判文書顯示,經審查查明,吳江區公路處于2017年5月31日作出吳江交路罰字[2017]0912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責令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蘇B×××××):1、停止違法行為;2、罰款30000元。因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又不履行,吳江區公路處向吳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上述處罰屬于頂格處罰?!豆钒踩Wo條例》第六十四條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公路上行駛的車輛,車貨總體的外廓尺寸、軸荷或者總質量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汽車渡船限定標準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從2017年至2019年近三年時間內,無錫成功運輸有限公司至少涉及9起法律訴訟,其中6起均為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日照鋼鐵回應
據澎湃新聞,事后流傳出的現場照片、視頻顯示,事故發生時,該上跨橋上有大貨車通行,疑載有鋼材。網絡流傳的照片顯示,相關鋼材為多個熱軋卷板鋼材,其生產日期為2019年9月30日,規格為9.30*1500mm,質量達28.54噸。
澎湃新聞稱,10月11日,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公共事務處工作人員表示,上述跨橋側翻事件與日照鋼鐵無關,相關鋼材由該公司賣出,其他商家采購,而且公司發貨都是走海運,不承擔后續運輸任務。
該工作人員表示,據他了解,針對熱軋卷板鋼材的道路運輸,沒有特殊的行業性規定,應該還是根據車輛核載、道路限載限速等情況進行。
中設集團、蘇交科:事故與公司無關
今日早間,蘇交科(300284.SZ)、中設集團(603018.SH)雙雙發布澄清公告稱事故橋梁與公司無關。蘇交科表示,公司承擔總體設計的“312國道無錫段”(見下圖路A),而實際發生事故的“312國道無錫段”(見下圖路B),事故橋梁的設計與公司無關。
中設集團稱,江蘇省無錫市312國道K135處、錫港路上跨橋10月10日發生橋面側翻事故,經公司自查,該橋的設計、施工、監理等事項與中設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關。
一位橋梁工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國內貨車多有超載情況,此前也有因貨車超載導致的橋梁坍塌事故。
蘇州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超限超載查處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百噸王”車輛查處力度,加大對普通公路收費站超限車輛查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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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新聞報道,今天上午9點多,在江蘇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現場,經過一夜切割破碎作業,側翻的橋梁大部分已被清理出現場。一些施工人員表示,預計今天白天事發現場的橋梁清理工作將完成。經初步分析,上跨橋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