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女士購買奔馳車后開了三年,竟發現車輛左前輪被裝反,兩前輪的輪轂規格也不一致。于女士認為經銷商銷售車輛時存在欺詐,故起訴要求退一賠三,共計181萬元。經銷商表示交車時車輛檢測合格,目前沒有證據證明車輛存在問題。今天(12月17日)上午,本案在豐臺法院花鄉法庭開庭審理。
2012年,于女士花費44.4萬在某4S店內購買了一輛奔馳汽車,并一直正常使用,沒有對車輛進行過維修。車輛交付時的隨車檢驗單、車輛一致性證書顯示,每年的例行保養均為合格。
沒想到在2015年保養時,維修人員發現車輛的左前輪竟然被裝反。此前,于女士已經發現車輛實際使用中偶爾會出現異響,但工作人員表示這個問題不影響使用。
直到2018年車輛年檢,檢測場發現這輛車還存在嚴重的問題,兩前輪的輪轂型號尺寸竟然不一致,因此不予過檢。
“我這輛車兩個前輪從來都沒有動過,但現在左前輪的軸承已經嚴重磨損。”于女士認為,4S店銷售車輛時隱瞞了車輛存在輪胎、輪轂更換的事實,導致現在車輛根本不能上路行駛。而車輛說明書明確提示,未經奔馳認可的輪胎、車輪、附件,或未對其進行正確使用,可能會降低行駛安全,從而引發事故。
經溝通,4S店表示可以為于女士免費更換四條輪胎,外加兩萬元代金券,但于女士不能接受并起訴至法院。其認為4S店的隱瞞行為屬于欺詐,故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退一賠三,共計人民幣181萬余元。
在庭上,4S店表示,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車輛在交付時就存在相關問題。輪胎如果裝配錯誤,肉眼就可以辨別,而在2018年涉案車輛無法通過驗車前,車輛還有兩次檢測均為合格的記錄,這與銷售時的檢驗單記載相符,說明此前車輛并無問題。
而于女士在得知車輛輪胎異常后,仍繼續使用至無法通過驗車才提起訴訟,這不能證明4S店存在過錯,也沒有證據證明其沒有自行對車輛進行過維修,故4S店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前兩次驗車沒有發現問題,并不等于車輛本身沒有問題。”于女士認為,從車輛在上牌前拍攝的行駛證照片可以看出左前輪輪胎是向外突出的,而正常安裝的輪胎是內凹的,說明交車時就存在問題。但輪轂的型號位置比較隱蔽,需要仔細檢查才能看到,“如果保養時不告訴我們,可能這件事永遠都不會發現”。
目前,涉案車輛已經在地庫內停放了兩年無法使用。現在回想起來,于女士都覺得后怕,因為一側輪轂尺寸明顯偏大,車輪和避震器緊緊貼在了一起,“幸好我們這車沒有跑過高速,不然車輪可能直接就飛出去了,后果不堪設想。”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2019年7月全國橡膠輪胎產量為7352.1萬條,同比下降1.9%,2019年8月全國橡膠輪胎產量為7068.7萬條,同比增長2.5%,2019年9月全國橡膠輪胎產量為7370.7萬條,同比增長6.4%,2019年1-9月全國橡膠輪胎產量為63253萬條,累計增長1.5%
2019年1-9月全國橡膠輪胎產量及增速
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2019年1-9月全國橡膠輪胎累計產量及增速
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國內 50%的輪胎企業屬于民營企業性質。其中,大約有 70%集中在山東地區,企業間“互聯互保”現象尤為突出。低端產能成本轉嫁能力和出口競爭力均較弱,假若未來出口市場貿易摩擦頻繁出現或上游原材料價格再次大幅波動,落后產能則有望加速出清,資源將向優質企業集中。
國內輪胎企業占比
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